小年夜凌晨南臺灣地震造成高雄市部分地區房屋受損,高雄市政府副秘書長蔡柏英昨(十九)日表示,震災發生後,市府第一時間普查瞭解轄區內屋損狀況,並協助災民申請災害救助金,針對不符合相關規定但經評估有生活陷困或其他需緊急救助需求者,市府亦將依急難救助或媒合民間資源等方式,協助災民解決居住問題。蔡柏英指出,依高雄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若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經審核每戶每人發給二萬元,每戶五人為限;而本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住屋因災毀損住屋面積達四分之一以上,但未達不堪居住者,經審核符合規定,每戶發給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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